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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列举造成事故直接原因四点
释义
    造成事故直接原因有以下四点:
    1、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区;攀坐不安全位置等;
    2、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包括过于杂乱的工作环境;安全标识生产现场无设置;被堵塞的安全通道;随意丢放地面的杂物、垃圾;地面的油污及浆料;防尘设备系统缺少;上下人无安全通道;各种现场无安全保障措施;照明不良;生产场地狭小;人员交叉作业;缺少通风设备等,都属于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3、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机械设备失修;生产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劳动工具配备不全;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混放;不安全的设备、工具;不完整或失效的安全装置;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和生产等,都属于物的不安全壮态。
    4、管理缺陷。包括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实行培训和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措施缺失;经常出现工作中违章违纪现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安全标志或标示不清;领导者和管理者渎职或违章指挥等,都属于管理缺陷。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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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9: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