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后债务还要还吗 |
释义 | 人死后的欠款是要还的,欠款人的欠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欠款人的配偶就应该负担起还债的义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欠款人留下的遗产,那么遗产的继承人就有义务把继承的遗产拿来还债。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要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死者有配偶,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让死者的配偶还款; 2、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要求用死者的遗产来还债;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 3、如果死者的遗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了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遗产的继承人负责还债; 4、如果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也没有保证人,且死者没有留下遗产的,则债务就无法偿还了。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当谁承担?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综上所述,债务人死亡,其生前所负的债务,以其遗产进行偿还,偿还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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