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家口拆迁新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桥西区苏家桥村征地四至:东至:苏家桥村集体土地;南至:苏家桥村集体土地;西至:苏家桥村集体土地;北至:张家口市北绕城高速公路辅路的土地。 2.桥西区稍道沟村 3.桥西区清河村 法律依据: 《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加强对各县、区房屋征收部门的监督指导,规范其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市房屋征收部门下设的张家口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作为房屋征收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房屋征收的日常工作。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后,按市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范围,负责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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