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是可以使用应急车道的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那么什么情况属于紧急情况呢?一般认为车子出了故障,影响了驾车的安全,比如:发现刹车失灵或者是转向系统失灵,或者是轮胎爆了。这时候可以停靠在应急车道内使用,主要是因为这样的情况,车子再继续行驶会对车内人员造成人身安全的伤害。再比如车上的人突发了危及生命的疾病(比如心肌埂塞、心脏病等,感冒除外),还有就是车上有孕妇要送往医院途中即将生产的,在这种情况,请打开双闪警示灯,并第一时间向高速交警报告。对于真的需要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车子,一定要停在靠近护栏的一侧,还要打上双闪,并且在后方的150米处放上随车携带的三角警告牌,以便提醒后来车辆注意安全。同时车上的人,也不要呆在车上了,要下车,站在护栏外的安全区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 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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