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调解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民事调解书的主旨是介绍了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结构和要点。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和当事人情况;正文包括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达成协议的内容;尾部确认协议的效力并署名和盖章。当事人可了解调解书的格式,但如不满意调解内容,应采取维权措施,可选择不签字以使调解书不生效。 法律分析 民事调解书可分为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调解书,写法除个别项目略有不同外,其余大致相同。其结构可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 2、编号 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情况 如系一审的调解书,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自然情况。如系二审的调解书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写。如系再审的调解书按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顺序写。具体写法与一审、二审、再事判决书相同,可分别参照。 4、案由 即写明案件的性质。如“婚姻纠纷或购销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等。 (二)正文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如系二审或再审调解书,在其之前还应写上诉人提起上诉的情况和再审的提起情况。案件的事实可写法院确认的事实。如果案件是在法院受理后,尚未开庭情况下,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和事实清楚,并经双方同意而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的事实可写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无论是哪种情况,事实都应当写得简明扼要,不必像判决书那样写得过细。 2、写明调解达成协议的内容。协议内容是指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它是调解书的核心内容。在事实写完之后,应另起一段,写明如下一段文字:“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而后,用分条分项式写明协议的具体内容。最后,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书送达前,如有一部分已执行,在本协议内容中,应将已执行的那一部分也写入调解书协议内容中,并加括号注明(已执行)。 (三)尾部 首先写明法院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的态度及调解书的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之后由审判庭人员署名,注明制作日期,加盖院印,书记员署名,左方打出“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校对戳。 因为调解书是由主持调解的人员作出的,因此对于当事人而言只需要大概了解一下调解书的格式就行了,不过要是对作出的调解书内容不服的话,则就要采取措施来进行维权了。此时可以不在调解书上面签字,这样就不会生效。 结语 民事调解书的结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情况和案由;正文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以及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尾部包括法院对协议内容的确认态度和调解书的效力声明。调解书的格式对当事人来说只需大概了解,如对内容不满可采取维权措施,避免签字使其生效。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