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账户可以上个人名下吗 |
释义 | 公司账户不可以上个人名下,违反公司法和会计制度。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财产应该是登记在公司的名下,即使是一人公司也不允许登记在个人名下。 一、公司倒闭欠款股东需要还债吗 企业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还债,但是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的除外。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有: 1、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原股东会决议; 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二、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法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公司法人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成立的。成立公司法人时,一定要经过国家的认可。我国成立法人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依据法律法规成立,另一种由行政部门审批之后准许成立。 (二)成立的公司必须具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自己所有且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这是对外活动基础,也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三)成立的公司必须具有自己的名称、自己的组织机构和一定的经营场所。法人的名称就像人的名字一样,是同其社会组织、团体的区别标志,名称必须经过登记,经过登记的名称是公司的专有名称,公司法人对该名称享有专用权。组织机构是指公司成立的内部机构,比如股东会、监事会等,是由一个个的自热人组成的;场所就是用于生产办公、处理对外事务的一个固定的场所;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比如办公室有时与注册地不一致,其只是公司住所。 (四)公司法人可以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说,法人可以对自己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事物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而组成法人的人员,除了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是不要对法人的责任进行承担的。 三、公司债务冻结股东财产是合法的吗 一般说来,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人格权和责任能力。一般是不会涉及股东的,股东仅在出资份额内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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