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用名字能改回去吗 |
释义 | 如何变更姓名及所需材料,变更姓名需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理由并准备户口本、身份证、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等材料,经派出所和分局审核后,原名将在户籍页的“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法律分析 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 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 3、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拓展延伸 恢复曾用名字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恢复曾用名字涉及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首先,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向当地法院提起申请。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恢复曾用名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证人证言。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公众利益以及他人的权益。如果法院认可申请,会发出恢复曾用名字的判决书。根据判决书,申请人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如更新身份证、护照等证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变更姓名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以及单位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等材料后,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经过派出所和地方分局的审核,确认无误后,之前的名字将在户籍页的曾用名一栏中体现。如需恢复曾用名字,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申请,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并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判决。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请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五条 国徽应当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国徽知识,引导公民和组织正确使用国徽及其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四条 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各级人民政府;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 (五)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六)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七)外交部; (八)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九)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三条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 (二)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三)私人庆吊活动; (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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