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和工资一起算吗? |
释义 | 社会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比例共同向社保征收机构缴纳,而工资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因此社保和工资不是一起发的,两者的给付的对象并不是同一。 一、公司不交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规避其应当承担的缴纳社保义务。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上述待遇或赔偿金。 二、社会保险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具体包括: 1、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缴纳费用为缴费基数乘上规定的比例缴纳医保,缴费基数为员工个人上年度税前月平均工资,其中绝大多数费用公司承担,个人只需要承担一部分; 2、工伤保险。费用全部公司承担,员工不需要进行缴纳; 3、失业保险。如果员工被迫失业,可以去当地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申领成功之后,员工找不到工作任何收入的情况下,每个月都可以领取补助,不过必须符合条件; 4、生育保险。主要针对的对象是职场的女性员工,女孩子从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5、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根据我们缴纳社会保险的累计总额和时长,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按照比例进行缴纳。 一、社会保险的特征如下: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二、购买社保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年龄条件,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60周岁; 2、如果有单位已经缴纳了五险一金,交相应办理社保的资料即可。需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照片有的地区要红底纸质照片或身份证原件。农村户口还需提供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如果个人想办理社保只能参保养老和医疗,本地户口直接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不是本地户口需开相关证明长期居民。 综上所述,社保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保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 单位欠交社保,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且加收滞纳金; 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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