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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搭建许可证如何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临时搭建许可证的办理:
    1.申请:申请单位(人)按窗口公示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的要求,向规划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登录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登记造册,履行交接手续;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1)经办人初审(2个工作日),并提出经办意见;(2)科长审查(2个工作日),提出审查意见;(3)局领导审批(1个工作日),审核签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查意见书。
    4.发件:经审查,同意许可的,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和盖有“广安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3份;不予许可的,出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查意见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审批的理由和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归档:经办人员将项目全部审批资料整理后,送科室负责人审查后将资料交档案室登记归档,并履行交接手续。
    6.公布:将核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密项目除外)在网站和规划窗口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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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