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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可以永久转让吗
释义
    不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包、互换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但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以超过法定的三十年,林地不超过七十年。因此。在法定的三十年内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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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