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处理办法如下:,1.债务人确实没有相应资产还债,无力履行判决。钱从债务人身上出,如果债务人真的没钱,那即使法院作出胜诉判决,也可能会导致暂时无法实现债权。确实无法执行的,法院也只能暂时中止执行。,2.债务人有一定资产,但不易变现,个人资信、经营状况出现困难。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资产也许仍足以偿还债务,但现金不足,可能是房产、车辆、货物等其他资产。现金不足,遇到困难,也许是债务人未按时付款的原因。当债务人处于这种状态时,债权人最好及时起诉并考虑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查封。以免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资产,导致最终执行出现困难。实用法律知识这种情况法院判决后,仍可能会拖延支付,申请执行后,由于现金资产不足,对于其他资产,是否方便执行、能否很快变现,法院要酌情处理。,被执行人还钱,既可以直接交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出具收据,然后再转交给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债务利息的计算方式:借款金额乘以利率乘以期限。而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还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