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拍卖的过程是什么 |
释义 | ①由资产所有者代表提出资产拍卖的意向,并委托给专门的拍卖机构; ②资产拍卖机构将受托拍卖的资产在拍卖市场挂牌公布,公开招标竞卖; ③在公开竞卖中,最终将资产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④拍卖成交后,由资产所有者和购买者双方签订契约,进行公证,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契约的内容包括:资产概况、出售价格、付款方式等。企业整体资产拍卖时,还要考虑原有债权债务处理,退休及在职职工安置办法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⑤资产拍卖机构向委托方按资产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拍卖,除要遵循资产拍卖的一般程序外,还应履行如下程序: ①由企业提出拍卖资产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如系企业整体资产拍卖,在上报批准前,还要由本企业职工大会做出决议。 ②企业整体资产拍卖,要由资产经营、使用者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③由卖方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成立专门小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和资产评估; ④资产所有者代表根据资产的重估价值,提出拍卖底价; ⑤属企业整体资产拍卖的,成交后,购买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换发执照,其所有制性质随购买方的所有制性质而定。拍卖收入的管理扣除拍卖费用后,单项资产拍卖净收入留归委托拍卖的单位使用,纳入更新改造资金帐户,专项用于企业的更新改造。企业整体资产拍卖的净收入,应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解缴国库,用于国有资产的再投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九条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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