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主要有: 1、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 2、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3、此外还有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但不包括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项目有: 1、企业员工工资、薪金支出:国家对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新近支出准予计入据实扣除; 2、企业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培训教育经费支出; 3、企业社会保险费:其主体主要是企业针对员工缴纳购买的五险一金; 4、利息费用:主要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按比例扣除; 5、企业借款费用; 6、汇兑损失; 7、业务招待费;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9、保险费; 10、租赁费; 11、劳动保护费; 12、公益性捐赠支出。 综上所述,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