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基本 养老保险 关系可以 注销登记 ,但是在办理这个业务的时候,是需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的,工作人员受理之后,一般最快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那么 济宁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呢, 网 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济宁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 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不符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于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业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查核实。 4、决定:作出是否准予的行政决定。 5、送达:将行政决定送达申请人。 二、济宁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 养老金 。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 社保 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 法定继承 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济宁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社会保障局申请的,如果是参保人没有死亡,就应该是参保人本人带好材料申请业务,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