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两大类。 基础设施指的是购房人所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电视系统、道路、燃气、通讯、绿化等设施。 而公共配套建筑指的是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布置住宅区公共建筑需满足条件: 主要是便于小区居民使用,还要满足各项公共建筑本身的功能要求。考虑到公共建筑的经济合理性。最后要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相互干扰。在对这些设施项目进行类型设置和规模大小确定时,均应与其所服务的人口规模相对应,并要求按照层级情况进行设置与布局。物业园区配套设施包括配套居住设施和配套工程设施。配套居住设施主要是甬道、排水设施、停车场、公共照明等,配套工程设施主要是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供热系统等。 综上所述,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