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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律规定的传染病分类有哪些
释义
    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12种: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 第十条
    本条例规定管理的急性传染病分为两类二十五种:
    甲类:(1)鼠疫(2)霍乱及副霍乱(3)天花
    乙类:(4)白喉(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6)百日咳(7)猩红热(8)麻疹(9)流行性感冒(10)痢疾(菌痢和阿米巴痢疾)(11)伤寒及副伤寒(12)病毒性肝炎(13)脊髓灰质炎(14)流行性乙型脑炎(15)疟疾(16)斑疹伤寒(17)回归热(18)黑热病(19)森林脑炎(20)恙虫病(21)出血热(22)钩端螺旋体病(23)布鲁氏杆菌病(24)狂犬病(25)炭疽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
    《刑法》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传染病的犯人一般怎么处理
    有传染病的犯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有病的犯人根据病情可以在监外执行或保外就医。如果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病是可以保外就医的。要视病情严重程度而定,否则可以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我国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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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