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安排,提前7个工作日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报告等资料,同时在《韶关日报、韶关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二、在开标的当天,招标人在市监察局、市交通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统一在韶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候选人,并确定评标专家。 三、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地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在市、县(市、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 四、由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报备市交通主管部门,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3天。 六、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设计、监理)合同和《廉政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