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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换过工作后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开
释义
    换过单位开工作年限证明需要在你目前所在的单位盖章,以前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的年限也认可。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一、离职经济补偿金上限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有上限,一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高于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二是最多支付年限12年。
    2、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中第4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由于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对企业改制改组中已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被改制改组后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改制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算为改制后单位的工作年限。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3款或第27条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须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它情况按正常生产情况下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年休假的法律法规规定。
    2008年1月1日执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08年9月18日发布执行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也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这里说的就是累计工作年限,累计工作时间,并不是指的公司工作年限才能有年假。也就是说并不是要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享受年假,而是自毕业之后在只要累计工作超一年就可以享受年假。
    三、如何证明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
    通过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开具工作年限的证明,或者到社保局开具单位给你交的社保金记录,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证明你的工作年限。
    如果保留了入职登记表、工资发放记录、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劳动合同等,也可以在法律上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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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