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乡镇事业编5年后单位会续约。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2、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试、考察; 5、体检;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2、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3、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评; 5、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办理聘任手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