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济南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一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1)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2)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3)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4)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2、二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1)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个人负担55%; (2)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3)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4)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