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的两种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第一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提出辞职,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这种辞职可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此种辞职可写以下辞职通知书: 兹有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年月至年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特此通知(如不想把辞职事件闹大的话,也可把涉及要求赔偿部分删掉) 第二、依据规定,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作出离职,即使公司不批准并不进行工作交接,于三十天后,员工照样可以正常辞职。 一、辞职员工有补偿吗 (一)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 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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