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改名字需要填资料吗 |
释义 | 一、孩子改名字需要填资料吗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二、户口本改名字的条件及手续 1、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所长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变更姓名以一次为限 2、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3、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5、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三、哪些情形不得改名 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8、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修改孩子名字必须孩子年龄达到16周岁以后,符合相关条件,才能到派出所修改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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