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期留抵税额是期初留抵税额吗? |
释义 | 上期留抵税额是期初留抵税额。 具体分析如下: 1、上期留抵税额,其实非常简单。增值税额的进项税额部分,如果在上个月没有扣完,那么就会留到下个月继续进行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一般留抵税额的情况下,那就说明进项是大于销项的,这个时候是不需要缴纳对应的增值税。如果进项是小于销项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缴纳对应的增值税了,缴纳的税金就是已经入账的余额部分计算; 2、对于资产重组的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这里也要说一下。所对应的纳税人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如果将自己的全部资产,劳动力及负债转让给新的纳税人的名下,在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是可以把自己没有抵扣的进项税额结转到新的纳税人名下。之后继续进行抵扣,这样也是比较灵活处理税务的一种方式;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上期留抵税额是指增值税额的进项税额是上月未抵扣完,留到下月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有留抵税额说明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是不用交增值税的。通俗的说,上期留抵税额,就是“应交税金—增值税”的期初借方余额。 留抵税额产生的原因具体如下: 1、留抵税额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比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 2、投资期间大量采购机械设备等存在大量进项而尚未取得收入等,均会造成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 3、在多档税率(13%、9%、6%、零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 对于期末留抵税额,两种处理方式: 1、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满足一定条件,直接将留抵税额退回, 综上所述,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时,支付的价款以外的增值税税额即为企业的进项税额,如果上游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即为上游企业的销项税额,如果上游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则为上游企业的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