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小孩在上海上学条件 |
释义 | 外地户口小孩在上海上学需要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纳入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孩子还可享受就近入学政策。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沪办理就读申请时,父母一方须持有上海市长期居住证,如持有《临时居住证》,但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的,其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但需要提供在沪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一、上海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1、申请人父母一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本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申请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二选一)且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二、基本材料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居住地址为奉贤区,且与各证件地址一致):自购房的,提供父母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5、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 6、申请在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社区等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镇就读,需提供申请人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4、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 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房产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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