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副卷不得查阅规定 |
释义 |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分正副卷,副卷档案不得对外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建立健全查阅登记薄,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查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查阅规定》 第十三条各工商所保管的局委托案件和所办案件档案的查阅复印参照本规定办理。第十四条,档案主管部门要会同案件主管部门定期对工商所保管的案件档案进行指导和督查。 第十五条查阅、复制行政处罚档案资料,查询人应交纳查询费、复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