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是用营业收入除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其中,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包括“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等科目的全部赊销账款。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余额的比率,是反映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指标。 一、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 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 注意: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周转期(天数)=平均应收账款余额×360/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率说明一定期间内公司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用时间表示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称平均应收账款回收期或平均收现期。它表示公司从获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变成现金所需要的时间。 二、计算注意事项 ⑴公式中营业收入,应为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即包含了现销收入和赊销收入。这样处理的理由是,一是数据易于取得,具有客观性,二是避免了对当期现销收入或赊销收入的逐笔估算带来的麻烦和人为误差。过去,有的书籍将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公式的分子写为赊销收入净额,即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从理论上讲可行,但存在的问题是首先不便于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直接计算、复核该指标,其次,逐笔统计现销收入带来不必要的工作量。在实务中,将现销收入理解为当日的赊销收入,至于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已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营业收入中抵减,无需再单独列示。所以,上述甲的答案不正确。 ⑵公式中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科目核算的全部赊销账款。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赊销业务产生的债权,一般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融资租赁形成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项,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⑶实务中如果应收账款余额的波动性较大,应尽可能使用更详尽的计算资料,如按每月的应收账款余额计算其平均占用额。同时,应注意公式中分子、分母数据时间的对应性,公式中营业收入一般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要换算成一年的数据,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一般指的是一年内的周转次数。 三、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 综合上述,我们可以知道,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计算期天数×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营业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