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退税政策是怎么的 |
释义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 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并纳入专产存储。 (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首次购房优惠政策如下: 1、首付款比例30%,是最低的。 2、利率原来可以打折,但是现在是基准利率,不上浮。 3、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契税减按1%征收。 4、其他优惠就要看你当地政策,应该没什么了。商品房实际建筑面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最终核实确定,所以交房时按照实际面积积算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政策以开票时间为准,因为税务部门根据票据征税。所以明年拿房时能否享受这种退税政策,要看这项政策实施的时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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