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将创始人在创业项目中的贡献,按照市价估值,然后算出所有股东和合伙人要素贡献的总估值,最后折算出创始人和合伙人之间持有的股权比例。此外,分工要简单明晰,一定要共识出最终决策者。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