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死刑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关于对死刑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例如出版权,如果罪犯以前有著作,他的生命虽然被剥夺,但他们的亲属还有可能代其行使出版权。 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就可以避免他们的亲属代行这种权利的情况。 再者,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 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同时,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法律后果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含义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含义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被判死刑是否有必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判处死刑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在判死刑的同时,剥夺他作为我国公民所享有的全部权利。这不仅意味在生理上的消亡,也意味着政治生命的消亡,表示在政治上对这些犯罪分子的彻底否定评价。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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