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保定“东移北扩”的城市规划中,“北扩”是指推动城区向北发展,建设城市交通路网北延工程,完善城乡生活配套,协助老城区缓解人口压力;“东移”是指合理布局产业格局,全面对接及承载雄安新区的资源禀赋,打造产业新城。由此可见,毗邻雄安新区的东北区域将成为保定及环雄安新区未来价值投资的最热区域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 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 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 第五条 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