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是属于管理工作的性质,故其退休年龄一般为男60岁,女55岁.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延迟退休,也称延迟退休者的退休年龄,简称延退,是指国家结合国外有些国家和地区正在讨论或者已经决定要提高退休的年龄来综合考虑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情况、就业的情况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或延迟退休的制度。从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至2045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对于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