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前必须股东分红吗 |
释义 | 股权转让可以先分红再转让,也可以不分红直接转让。如果分红后转让,一般按资本价格(实收资本)。这样相对比较简单,不用换算净资产对应的股权价格。如果不分红直接转让,要按净资产,将除了实收资本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一并计算股权价格,这样比较公平。但这样转让有些麻烦。净资产好办(可以评估),关键是多数情况下,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不是一个时间,交割日在后,评估基准日在前,这就涉及到受让方和出让方要按转让交割日重新计算股权价格。总之,股权转让首先要各方达成一致,大家都合适才能交易成功。 一、股权转让生效的过程有哪些 股权转让生效的过程有: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转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转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股权转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转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公室立项确认,然后到资产评估办公室进行评估; 7、转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 1、明晰股权结构。 2、资产评估。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6、确定转让条件。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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