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亲假是国家法定的吗 |
释义 | 探亲假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休,得符合相应的条件,必须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必须工作满一年,必须在公休假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周末两天不能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才符合休探亲假的条件。而且探亲假中包含了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是不可以续期的。 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是否扣工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即探亲假属于带薪假期。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按照规定,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和配偶团聚的配偶,每一年一次探亲假,假期30天,另加路程,路费全程报销,未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给路程假,路费全程报销,已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四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加路程,路费超过本人工资百分之30部分,予以报销。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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