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精神造成损害的行为包括哪些种类 |
释义 | 目前,法律暂无明确对精神造成损害的行为包括哪些种类,是否构成精神损害,需要进行判断。 判断侵权行为是否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从全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 (一)侵犯他人物质性人格权利,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已造成严重后果: 1、侵权行为人侵害生命权造成他人死亡的; 2、侵权行为人侵害人健康权、身体权致人残疾已达到评残等级的,或者虽未达到评残程度但造成受害人永久性伤痕,严重影响其工作、生活的,应认定为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已造成严重后果。 (二)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 1、造成受害人自杀自伤的; 2、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的; 3、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4、在公共场所公然侮辱、诽谤、贬损、丑化受害人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者公开披露受害人的隐私,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 5、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破裂、恶化的; 6、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如祖传遗物、荣誉证书、功勋章等,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毁损不能修复的; 7、非法肢解尸体,非法披露、利用死者的隐私,或者非法利用、损害死者的遗体(遗骨),或者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造成其近亲属的社会评价降低、受到社会歧视或者不公正待遇的; 8、其他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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