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定金协议合同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约定,一般情况不应超过20%。若是已经确定了购买房子的产权清楚并且没有其他的纠纷,同时全部的有产权的人都在场签字时,所交的定金是没有规定的,因为这部分的定金在签完合同以后是会转为首付款的。若是购买的房子的产权清晰度不清楚的情况下,或是产权人没有都到场的话,如果怕被别人定了,想尽快把房子定下来的话,大约付五千到五万。 一、签订定金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最好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从合同有效。 (二)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如果订立定金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头形式,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合同的成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要在交纳定金时合同双方应做出特别的书面约定,特别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如何处理定金做出约定。签订书面定金合同主要目的是避免定金合同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作为提供区分责任的依据,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 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定金的数额约定应适宜。若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法律明确规定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定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定金的约定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五)预付款、违约金与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不能将定金写成预付款、押金、违约金、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而不约定定金性质的,否则起不到定金的效力。如果确定所交付的款项是定金性质,那么合同中应当明确“定金”二字,并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等,以免因约定不明而出现纠纷。 二、如皋二手房个人出售需要注意什么 如皋二手房个人出售需要注意: 1、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了解市场行情。可浏览有关房屋交易的网站,向有经验的亲戚询问如何定价、报价; 5、买方看房。要想将商品房卖个好价顾客看房印象很关键。提议卖房前先将房子修饰或打扫一番给人一个舒适家的感觉,如有必要也可从新粉涮一下,对于卖出的价格影响很大。客观看待出售的房子。找出房子的十个缺点,十个优点,在卖房的过程中尽量扬长补短;每看一个不同客户都会有不同的态度,多了解客户的态度印象表情变化,分析别人的评价客观看待问题等; 6、商议房价、付定金。商议房价、付定金出售房子时,若有买方意愿出价,必定会砍价。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货物可以测算出成本,价格高低往往在于“顾客的认定”与“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许”预留杀价。若买方买下房子,务必先交订金。说白了订金是买方为保证契约覆行,交付卖家的订金,具备契约上的效力。卖方收下订金后,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必须加倍退还; 7、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购房之中最为关健的一部分,合同之中其包含着很多内容,如确认房屋面积、户型缺点、装修状况、物业管理、房屋历史、产权以及是否可以做二手房贷款; 8、房屋付款。房屋付款方式房屋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与按揭贷款两种。一次性付款是指交付全款、税费、佣金到指定监管账户上;按揭贷款中得先交首期到指定监管账户,然后申请贷款方式,签订贷款合同。 一、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评估房产; 4、办理贷款;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二、二手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贷款,若是首套房,最低可以首付百分之三十;若是二套以上,最低首付比例百分之四十; 2、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低可以百分之二十;若是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百分之五十; 3、三套房不允许贷款。 综上所述,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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