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择期宣判一般多久 |
释义 | 择期宣判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时限限制。 开庭后多久时间宣判法律没有明确定规定,但是民事案件应该自立案后三到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按照法律的规定,法院审判案件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定期宣判。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通过法庭的审理,很快就能够分清是非,那么法庭都会当庭宣判。但是对一些案情复杂,或者是重大疑难的案件,法庭一般都会采取另行择日宣判的方式。 法庭辩论结束后,如果案件事实清楚的,审判长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当庭或者休庭后进行。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 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当即履行完毕,不要求发给调解书的,应当记入笔录,在双方当事人、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及时判决。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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