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注销死亡原因错误怎么修改 |
释义 | 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死亡恢复,恢复户口以后再重新将户口进行死亡注销。 1、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3、死亡户口注销程序:第十三条申报义务人申请办理公民死亡户口注销手续的,应持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并填写《死亡公民户口注销申请表》。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受理,并予以办理注销手续。对申报义务人身份或申报材料有疑异的,派出所应先予受理,待核实后,再办理注销手续,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申报义务人。第十四条公民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申报义务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文件,由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予办理死亡公民户口注销手续。第十五条公民在办理户口迁移途中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办理落户和申报死亡户口注销手续。 一、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是一样的吗 死亡证明和死亡销户证明是不一样的,销户证明也不能当死亡证明用,二者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死亡证明是指,证明其公民死亡的文件。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2.办理的机关不同死亡证明是医院开的医学证明,销户证明是派出所开的,两者不同,销户证明也不能当死亡证明用;3.办理的程序不同,办理死亡证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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