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待借钱不还的人怎么办,什么方法最有效 |
释义 | 当有人欠钱不还时,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处理的。一般来说,欠钱不还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借款人对支付令未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对方财产,可以不采用这一步。建议能财产保全的情况下还是要进行保全。三、起诉。当事人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准备好以下材料: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提供起诉人准确送达地址及对方当事人准确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受理。经开庭审理并胜诉后,若借款人仍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对方欠钱不还的,是可以采用相关的法律手段要回。 怎么对待借钱不还的人 1、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或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欠钱不还人消失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1、他人欠钱不还,且人失踪了,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并请求其财产代管人来还债。 2、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其担保人还债等方式来追回欠款。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借钱还不上采取什么样的方法 借钱还不上,可以采取的方法具体如下:1、如果债务人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债务人可以和债权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3、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债务人无力清偿,法院查明债务人确实是无力偿还的,会中止执行,等待债务人有钱以后再恢复执行。 借钱不还的人怎么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1、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或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借钱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钱人不还钱担保人应该如何办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连带保证,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选择担保人或共同来主张债权。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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