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分立程序? |
释义 | 公司分立的程序一般是指因股东会决议,从作出公司分立决定到执行分立方案的完整过程。且分立程序为作出分立决议、签署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执行分立方案、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分立的时候,股东是谁? 一般就是公司分立之前的股东。公司分立后,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股权变更。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立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分立。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于报纸上公告。 三、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要债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 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二)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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