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证据不足,法院无法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之后,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离婚诉讼,以达到离婚目的。另一方是否到庭、是否同意离婚,都与此没有关系。只要法院认定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准许离婚。所以另一方同意与否、到庭与否,想要离婚的一方,都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达到离婚目的、恢复单身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