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珠海导游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1、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 5、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领取省级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 6、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 二、珠海导游证办理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1号修订) 第九条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的,持劳动合同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证明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导游证。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相应的导游规模、有相应的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有稳定的执法队伍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 三、珠海导游证办理流程 1、导游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后填表提出申请办理导游证; 2、现场审核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理由不予受理; 3、现场受理; 4、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导游证人员转报广东省旅游局制作导游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5、通知申请人领取导游证,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