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交车不允许超载。目前公交车载客标准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按此标准,城市公交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