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保全是否可以查封第三人的财产取决于第三人的财产是否与案件有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都是在保全范围内的,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财产与本案有关,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时侯是可以对其进行查封的。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二十三、 将第九十四条改为二条,作为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修改为:“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将第九十五条改为第一百零四条,修改为:“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