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申请书格式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再审申请书。(当事人的人数再加二份,比如原告、被告、第三人各一个,就要交3+2份,即5份,必须是原件。)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果是律师办理,须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单位的情况。一份,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的情况。一份,原件。) 8、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非法人单位的情况,比如合伙企业。一份,原件。) 9、授权委托书。(一份,原件。) 10、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身份证或律师证复印件一份(律师证复印件盖律所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者律师证原件) 11、律师事务所函。(适用于律师代理的情况。一份,原件。) 12、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一份,复印件。) 13、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一份,复印件。) 14、提供光盘。(提供再审申请书、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档,要求WORD格式,一份,须制作成光盘。如果存在重审的情况,发回重审的裁定,重审判决书等也要制作成电子文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第三百七十八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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