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准备好 社会保险 减员表。 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 有些地方还需要职工的 身份证 信息或者 劳动合同 ,这个要问清楚当地 社保 局,把该准备好的资料准备好。 人社局官网备案。 一般人社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 但前提是要在系统里面做好,我们可以进入人力资源保障网,点击劳动用工备案,员工离职是 解除合同 ,所以把该填的信息按要求填进去,并提交。 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 先去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 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 告知离职职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