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版地图的有什么送审 |
释义 | 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依据我国《地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裁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 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送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地图审核申请表;(2)需要审核的地图样图或者样品;(3)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法律依据《地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裁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 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送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地图审核申请表;(2)需要审核的地图样图或者样品;(3)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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