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上已经立案的案件要撤销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而且在案件审查之后,这种条件才可能具备。撤销案件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撤销案件经立案机关批准后,纪检机关应当向被审查人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监察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制定撤销案件决定书,将撤销案件的决定和原因告知被审查人及其所在单位。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 立案审核通过以后接下来的做法如下: 1、算出案件受理费并通知原告缴费,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 2、立案时提交起诉状、证据、原告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庭就会让当事人填写一个证据收据、地址确认书; 4、给当事人开具诉讼费票据,拿着票据去银行交纳诉讼费,交完把其中一联交给法院,立案庭出具受理通知书,就等着送达给对方,领取开庭传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