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是天津条约的主要条款。天津条约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 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的条约是天津条约。主要内容为: ①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汉口、九江、南京等1O口通商; ②允许外国人到内地游历、通商、自由传教; 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自由航行; ④外国公使驻京,并可在通商口岸设领事馆; ⑤赔偿英国白银400万两,法国200万两。 高中历史“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和设“使馆界”的区别,外国公使进驻北京相当于在北京的办事处,只是一个办事地点,在清朝以前就有。使馆界带有划分性质,不许中国人居住,有点殖民地的意思。辛丑条约规定的,可以驻兵,他的管辖地。 根据以上问题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是为了我们国家为了更好的与外国人员的经济发展,为了促进我国与他国互相学习。增加外邦的友好交情此等做法有利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