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房产可以设居住权吗? |
释义 | 一、执行房产可以设居住权吗? 可以。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如何设立居住权 1.居住权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或者遗嘱方式进行设立。 2.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3.居住权除当事人约定外,一般无偿设立。居住权作为一种人役权,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故一般是无偿设立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养老需求日益提高,养老方式不断变化,出现了以房养老的新模式,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能够更好满足养老需求。 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2.1.1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居住权就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他人所有的住宅上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是独立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外、新增的第三种属性。可以理解为单纯给居住人设置的一个物权类型。带有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无偿设立、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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