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提前多久去续签 |
释义 | 居住证续签一般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 我国法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续办事宜: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在居住证到期之前一个月进行续办,办理了新的居住证之后,之前的居住证自动作废,如果要办理居住证必须有当地的劳动合同,在本地工作的才能办居住证。 对于居住证忘记提前去办理续期导致过期的这种情况,如果过期时间在60天以内可以续期;超过60天,只能重新办理。(如果的居住证过期没有审验,可以到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或者补审,一般来讲,补审即可)居住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需要每年签注(续期)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的前30日内,到各地受理点(主要是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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